湖北省纪委通报显示,湖北省钟祥市磷矿资源管理办公室自立收费标准,按磷矿石品位以每吨价格不等的标准收取道路维修基金,时任办公室主任王传祥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沙洋县工商局城区工商所办理的6个执法案件中存在不规范、未按程序执法的问题。所长叶林在工作中失职失察,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荆门市东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集中培训时,未按要求足额安排培训时间,存在收取培训费而未完成培训学时的问题。该局党组成员罗崇军、区食安办副主任盛小军、办公室主任韩梅玲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管理局局长张捍东作出书面检查。
此外,荆门市商务局商务执法支队违反规定向执法对象收取资料费、宣传费。市商务执法支队党总支副书记田传清在担任工会主席期间,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荆门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违规收取小微企业环境监测费,站长吴祥军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